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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9
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2026年度无人机飞行表演供应商采购项目(编号:A3301020001001390001001),澄清内容如下:
- 第2页招标公告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
原为: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AOPA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和CAAC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现澄清为:
4.投标人拟组建的项目团队应包含具有CAAC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的成员(提供最近三个月该员工的社保缴纳证明,及其操控员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该员工社保关系在关联公司或子公司则还需提供关联证明);
- 第8页合格投标人:
原为: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AOPA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和CAAC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现澄清为:
(4)投标人拟组建的项目团队应包含具有CAAC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的成员(提供最近三个月该员工的社保缴纳证明,及其操控员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该员工社保关系在关联公司或子公司则还需提供关联证明);
- 招标文件第10页资格文件:
原为:
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执飞负责人应具有AOPA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和CAAC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提供有效的上述两项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9)提供最近三个月投标人为被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澄清为:
8)投标人拟组建的项目团队应包含具有CAAC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的成员(提供最近三个月该员工的社保缴纳证明,及其操控员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该员工社保关系在关联公司或子公司则还需提供关联证明);
9)提供最近三个月投标人为被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至2026年1月9日9:00,相应的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截止时间顺延至2026年1月8日。
以上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实质响应。
特此公告。
招标人:浙江外事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2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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